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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竹县人民医院车辆报废处置公告

2026-03-04 1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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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竹县人民医院车辆报废处置公告

根据《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)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经大竹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批复,现对两辆报废医疗救护车进行公开处置。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处置资产信息 

本次处置资产医疗救护车一批(两辆),具体信息如下:

1.车牌号:川SR0638

车架号:LJXBMFCB8CT030929

品牌型号:江铃全顺牌JX5034XJHZB

购置时间:2012年4月 

原值:184800元

整备质量:1930KG

2.车牌号:川SG3120 

车架号:LJXBMFHCXDT034189

品牌型号:江铃全顺牌JX5034XJHZCB 

购置时间:2013年3月

原值:302800元

整备质量:2210KG

二、处置方式与资质要求

1.处置方式:公开比价,整体打包处置。

2.资质要求:参与单位须为具备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的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》的企业;须签署《安全环保承诺书》,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报废车辆管理规定,并承担相关责任。

3.特别说明:本次处置不涉及医疗数据或车辆功能部件的单独剥离,整体移交处置单位进行拆解回收。

三、比价流程与要求

1、资料递交: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均可(联系人:蔡老师,电话:0818-6096314);

2、提交资料内容

(1) 报价单(格式详见附件1),报价最低限价为5000元。

(2) 资格文件(复印件加盖公章):营业执照、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》、授权委托书(法人参与无需授权)、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3)响应资料要求:(报价表、资格文件)一并密封,在封面注明“xx项目投标”字样、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。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、材料模糊不清、无法分辨的,资料作废标处理。

4)报价最低限价为5000元,否则按废标处理。

3、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17:30(北京时间);

4、递交地址:大竹县青年路99号,大竹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8楼医学装备科收(可快递,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5、比价评审

“高价评标法”确定中选单位(参与比价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)。若最高报价存在两家及以上单位相同,则现场电话联系重新报价确定。

6、结果公示:比价结果将于大竹县人民医院官网(www.dzrmyy120.cn)公示。

四、中选单位责任

1.中选后3日内完成《医疗救护车报废处置协议》及《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服务保密协议》签订,并完成对公转账;

2.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车辆拆解处置,提交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、《机动车注销说明书》等相关资料;

3.承担拆装、搬运、运输等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,处置过程须遵守安全规程,不得损坏医院资产或设施,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。

五、公示期限与咨询方式

1.公示期限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9日;

2.联系人蔡老师,电话:0818-6096314,地址:大竹县青年路99号。

六、监督与投诉 

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处置存在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大竹县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(电话:0818-6096314)或医院纪检监察室(电话:0818-6096104)反映。

七、附件

1. 报价单

特别提示:本次处置以实物现状为准,意向单位须自行核实资产状况,医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。

附件报价单.docx 

大竹县人民医院

2026年3月4日

 

  

备注:本处置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竹县人民医院所有。